公开报道|景德镇一被告人非法集资领刑7年半
案情概况
公开报道《景德镇一被告人非法集资领刑7年半》披露: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非法集资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责令被告人程某退赔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损失。
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
1.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非法集资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责令被告人程某退赔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损失。 2. 珠山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程某先后在景德镇市珠山区成立惠民投资公司和福安泰养老公司景德镇分公司,通过设立门店、发放宣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 自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程某利用惠民投资公司,通过时任中天鑫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从24名集资参与人(部分为老年人)处吸收公众存款270.6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损失金额121.1万余元。 4. 自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程某利用福安泰养老公司,以提供旅游、休闲、住宿等养老服务为由,吸引他人充值认购会员,按月息1.2%至2%返利,从94名集资参与人(部分为老年人)处吸收公众存款1410.7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995.9万余元。 5. 综上,被告人程某从118名集资参与人处共吸收公众存款1681.3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损失金额1117.1万余元。
时间、资金与处理结果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非法集资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责令被告人程某退赔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损失。
公开材料
来源标题:《景德镇一被告人非法集资领刑7年半》 发布平台:人民网 公开时间:2022-10-13 原始链接: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2/1014/c1008-32545004.html
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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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信息
- 来源标题
- 景德镇一被告人非法集资领刑7年半
- 来源机构
- 人民网
- 核验日期
-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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