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道|湖南一男子犯集资诈骗罪获刑十三年
案情概况
公开报道《湖南一男子犯集资诈骗罪获刑十三年》披露:近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集资诈骗案,被告人李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
1. 近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集资诈骗案,被告人李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18日,李某在明知杨某华(另案处理)资金链条紧张、且欠其2000万以上债务未能偿还的情况下,仍在杨某华安排下,成立湖南省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养老服务,李某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 3. 2019年8月左右,某健康养老公司资金链断裂,被告人李某及杨某华等人不再向集资参与人还本付息,也未如约提供养老服务,导致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金额无法归还。 4. 2020年5月20日,李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5.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等人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的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时间、资金与处理结果
近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集资诈骗案,被告人李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公开材料
来源标题:《湖南一男子犯集资诈骗罪获刑十三年》 发布平台:人民网 公开时间:2022-05-27 原始链接: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2/0527/c1008-32431895.html
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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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信息
- 来源标题
- 湖南一男子犯集资诈骗罪获刑十三年
- 来源机构
- 人民网
- 核验日期
-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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