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道|山东聊城一被告人集资诈骗被判刑
案情概况
公开报道《山东聊城一被告人集资诈骗被判刑》披露: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集资诈骗案,被告人邱某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
1.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集资诈骗案,被告人邱某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2. 责令被告人邱某某及其同案犯继续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987332元,按照审计数额返还集资参与人。 3.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至6月20日,被告人邱某某(又名徐某某)利用虚假身份伙同张某(另案处理)、项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以张某注册的山东俊永养殖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该公司有养殖场,以扩大养殖规模需要资金为理由,以月息1.5%至2%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利用向社会发放传单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共计49人吸收资金人民币1043600元,集资后将吸收的资… 4. 另查明,被告人邱某某家属已在公安机关退缴3万元。 5.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某以成立的公司为形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时间、资金与处理结果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集资诈骗案,被告人邱某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公开材料
来源标题:《山东聊城一被告人集资诈骗被判刑》 发布平台:人民网 公开时间:2022-11-08 原始链接: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2/1108/c1008-32561199.html
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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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信息
- 来源标题
- 山东聊城一被告人集资诈骗被判刑
- 来源机构
- 人民网
- 核验日期
-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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