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道|吉林长春两被告人犯诈骗罪获刑罚
案情概况
公开报道《吉林长春两被告人犯诈骗罪获刑罚》披露:本报讯 (记者 柏 巍 通讯员 陈新禹)近日,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两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
1. 本报讯 (记者 柏 巍 通讯员 陈新禹)近日,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两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 2022年5月20日至6月17日期间,被告人贾某在某婚恋软件上以其虚构的化妆师刘某某身份,与张某结识,两人通过网络聊天确定“恋爱关系”。 3. 网恋期间贾某一人分饰两角,以刘某某弟弟的身份添加了未来“姐夫”张某的微信,并与“姐夫”经常聊天,这使得张某对这段恋爱关系深信不疑。 4. 白某每次与被害人张某见面,贾某支付其300元费用。 5. 其间,两名被告人以要礼物、交房租、还网贷等名义骗取张某价值2700元的手机1部,转账钱款7500元,诈骗财物价值总计人民币10200元。
时间、资金与处理结果
本报讯 (记者 柏 巍 通讯员 陈新禹)近日,吉林省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两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公开材料
来源标题:《吉林长春两被告人犯诈骗罪获刑罚》 发布平台:人民网 公开时间:2023-02-23 原始链接: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3/0223/c1008-32629501.html
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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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信息
- 来源标题
- 吉林长春两被告人犯诈骗罪获刑罚
- 来源机构
- 人民网
- 核验日期
-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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