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道|“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0 条线索

案情概况

公开报道《“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披露: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罗知之)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

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

1. 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罗知之)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 2. 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 3. 投资人注册登记后,不法分子再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诈骗投资人钱财。 4. 金融监管部门从未设立或者授权设立P2P、投资理财等“回款渠道”,不会通过QQ群、微信群、交易平台等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资金清退工作。 5. 对于不明来源的“内部消息”以及非官方渠道发布传播的信息,消费者要仔细辨识,妥善保管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及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或者下载不明APP,不与陌生人共享屏幕,审慎对外提供个人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财产损失。

时间、资金与处理结果

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罗知之)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

公开材料

来源标题:《“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发布平台:人民网 公开时间:2023-07-12 原始链接: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23/0712/c1004-40033910.html

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

本页面依据公开报道作风险教育整理。事实部分仅整理来源已经公开的信息;通用链路、核验清单和处置建议属于反诈教育说明,不代表对任何未被官方认定主体作出司法结论。来源内容更新时,以原发布机构的最新版本为准。

评论

核验信息

来源标题
“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来源机构
人民网
核验日期
2026-08-31
贷

贷款/征信/补贴

虚假贷款与征信修复

以低息贷款、刷流水或消除不良征信为名,在放款前收取保证金和认证费。

典型风险信号

1放款前先交钱
2修改银行卡号要解冻
3声称内部删除征信
4要求共享网银屏幕

建议怎么核验

  • • 独立核验公司、平台和监管资质
  • • 不通过群聊链接下载交易软件
  • • 不向私人账户或陌生地址转账
  • • 保留聊天、合同、付款和页面截图
阅读完整知识专题 →

评论 0

还没有评论,来补充第一条信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