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道|以法为盾守护军人形象——长春南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盗窃罪案件
案情概况
公开报道《以法为盾守护军人形象——长春南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盗窃罪案件》披露:为维护军人崇高形象,巩固军民感情,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盗窃罪案件。
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
1. 为维护军人崇高形象,巩固军民感情,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盗窃罪案件。 2. 双方交往期间,王某以与前妻打官司、安置工作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杨女士人民币1万元; 3. 案发后,侦查人员发现,被告人王某有犯罪前科,曾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于2013年12月被河南省郑州市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4. 曾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于2020年7月被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于2021年12月24日刑满释放。 5.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对于起诉书指控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盗窃罪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表示认罪悔过,并当庭向被害人龚女士、杨女士道歉。
时间、资金与处理结果
双方交往期间,王某以与前妻打官司、安置工作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杨女士人民币1万元;
公开材料
来源标题:《以法为盾守护军人形象——长春南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盗窃罪案件》 发布平台:人民网 公开时间:2024-08-01 原始链接:http://jl.people.com.cn/n2/2024/0801/c349771-40930762.html
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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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信息
- 来源标题
- 以法为盾守护军人形象——长春南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诈骗罪、盗窃罪案件
- 来源机构
- 人民网
- 核验日期
- 2026-08-31
冒充身份
冒充领导、老板或熟人
盗用头像和昵称,利用工作关系、亲友情感和紧急事项要求代付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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