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道|“刷单炒信”属非法经营行为
案情概况
公开报道《“刷单炒信”属非法经营行为》披露:【案情】2022年1月至2024年7月期间,丽江市古城区内10余家客栈为提高订单量获取利益,联系刘某、吴某,雇佣二人组织“刷手”在各主流网络平台上,通过刷单的方式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以提高客栈在网络平台上的用户评价和平台排名。
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
1. 【案情】2022年1月至2024年7月期间,丽江市古城区内10余家客栈为提高订单量获取利益,联系刘某、吴某,雇佣二人组织“刷手”在各主流网络平台上,通过刷单的方式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以提高客栈在网络平台上的用户评价和平台排名。 2. 截至案发,刘某等人为10余家客栈刷单达1万余单,非法获利超过7万元。 3.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吴某二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4. 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对刘某二人提起公诉后,将该案线索移送至该院行政检察部门。 5. 行政检察部门受理线索后展开立案调查,发现涉案10余家客栈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刷单炒信”行为对商品及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应受行政处罚。
时间、资金与处理结果
【案情】2022年1月至2024年7月期间,丽江市古城区内10余家客栈为提高订单量获取利益,联系刘某、吴某,雇佣二人组织“刷手”在各主流网络平台上,通过刷单的方式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以提高客栈在网络平台上的用户评价和平台排名。
公开材料
来源标题:《“刷单炒信”属非法经营行为》 发布平台:人民网 公开时间:2025-07-31 原始链接:http://yn.people.com.cn/n2/2025/0731/c361322-41308083.html
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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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信息
- 来源标题
- “刷单炒信”属非法经营行为
- 来源机构
- 人民网
- 核验日期
- 2026-08-31
刷单/虚假兼职
刷单返利与连单任务
用小额返利建立信任,再以连单、卡单和信用分不足要求不断垫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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