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道|咸宁一起养老诈骗案10名被告人获刑
案情概况
公开报道《咸宁一起养老诈骗案10名被告人获刑》披露: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谢某泽、黄某初等10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
1.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谢某泽、黄某初等10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2.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至2020年7月,被告人谢某泽伙同被告人吴某及其他人员共同出资,成立咸宁某养老有限公司,在咸宁、武汉、孝感、岳阳等地设立营销点或分公司,聘请或邀约被告人黄某初、李某寿等人担任营销点或分公司的营销负责人等职务。 3. 经审计,共向2392人吸收资金1.94亿元,至案发时,尚有1499人9900万元未还。 4. 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判处被告人谢某泽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连同另案已作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30万元。 5. 吴某、黄某初等8名被告人,主动退出全部或部分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时间、资金与处理结果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谢某泽、黄某初等10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公开材料
来源标题:《咸宁一起养老诈骗案10名被告人获刑》 发布平台:人民网 公开时间:2022-08-11 原始链接: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2/0811/c1008-32499927.html
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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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信息
- 来源标题
- 咸宁一起养老诈骗案10名被告人获刑
- 来源机构
- 人民网
- 核验日期
-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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