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道|用虚拟货币非法支付,获益数额如何认定
案情概况
公开报道《用虚拟货币非法支付,获益数额如何认定》披露:“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按照法定货币约定了支付对价,再以虚拟货币进行支付,且两者价值相当时,可按约定的法定货币对价来认定虚拟货币的价值,以此认定当事人获得的利益……”近日,在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举办的一场线上咨询会上,“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专家志愿者们踊跃发表观点。
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
1. “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按照法定货币约定了支付对价,再以虚拟货币进行支付,且两者价值相当时,可按约定的法定货币对价来认定虚拟货币的价值,以此认定当事人获得的利益……”近日,在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举办的一场线上咨询会上,“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专家志愿者们踊跃发表观点。 2. 余姚市检察院在追究鲍某、高某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他们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3. 但检察官在办案中遇到一个难题:所有当事人均通过USDT(泰达币)进行支付,并且直至案发,部分当事人尚未将获取的泰达币提现。 4. 近日,余姚市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邀请了数字货币研究领域的高校学者、企业高管、法律实务工作者等专家参加线上咨询会。 5. 会后,余姚市检察院结合专家志愿者的意见,确定鲍某、高某等人通过出售个人信息获利60余万元,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时间、资金与处理结果
余姚市检察院在追究鲍某、高某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他们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公开材料
来源标题:《用虚拟货币非法支付,获益数额如何认定》 发布平台:人民网 公开时间:2023-03-19 原始链接: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3/0319/c1008-32646930.html
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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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信息
- 来源标题
- 用虚拟货币非法支付,获益数额如何认定
- 来源机构
- 人民网
- 核验日期
-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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