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道|用虚拟货币非法支付,获益数额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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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况

公开报道《用虚拟货币非法支付,获益数额如何认定》披露:“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按照法定货币约定了支付对价,再以虚拟货币进行支付,且两者价值相当时,可按约定的法定货币对价来认定虚拟货币的价值,以此认定当事人获得的利益……”近日,在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举办的一场线上咨询会上,“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专家志愿者们踊跃发表观点。

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

1. “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按照法定货币约定了支付对价,再以虚拟货币进行支付,且两者价值相当时,可按约定的法定货币对价来认定虚拟货币的价值,以此认定当事人获得的利益……”近日,在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举办的一场线上咨询会上,“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专家志愿者们踊跃发表观点。 2. 余姚市检察院在追究鲍某、高某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他们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3. 但检察官在办案中遇到一个难题:所有当事人均通过USDT(泰达币)进行支付,并且直至案发,部分当事人尚未将获取的泰达币提现。 4. 近日,余姚市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邀请了数字货币研究领域的高校学者、企业高管、法律实务工作者等专家参加线上咨询会。 5. 会后,余姚市检察院结合专家志愿者的意见,确定鲍某、高某等人通过出售个人信息获利60余万元,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时间、资金与处理结果

余姚市检察院在追究鲍某、高某等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他们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公开材料

来源标题:《用虚拟货币非法支付,获益数额如何认定》 发布平台:人民网 公开时间:2023-03-19 原始链接:http://society.people.com.cn/n1/2023/0319/c1008-32646930.html

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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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信息

来源标题
用虚拟货币非法支付,获益数额如何认定
来源机构
人民网
核验日期
2026-08-31

利用新币认购、搬砖套利、质押挖矿和空投包装资金盘或虚假交易平台。

典型风险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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