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报道|投资虚拟货币损失百万起诉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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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况

公开报道《投资虚拟货币损失百万起诉受托人》披露: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拟货币投资委托合同纠纷案,因虚拟币交易平台被冻结,导致投资人款项无法收回,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投资者承担损失。

公开材料中的关键事实

1. 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拟货币投资委托合同纠纷案,因虚拟币交易平台被冻结,导致投资人款项无法收回,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投资者承担损失。 2. 2020年,刘某开始尝试投资虚拟货币,得知同事王某有关系能在境外投资且承诺保本保息后,基于对王某的信任,刘某于2020年12月至2022年10月期间,通过支付宝、银行卡、现金等多种方式向王某及其指定的第三方账户转账支付共计184万余元以投资“泰达币US DT”,其间仅收到王某返款5.6万余元。 3. 两人之间的转账也并非其帮助刘某进行虚拟货币投资的款项,而是双方进行“泰达币US DT”的买卖、兑换或其他虚拟货币的交易款项,且双方往来转账记录中金额差额为34万余元,并非刘某所主张的178万余元。 4.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7日期间,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转账记录中金额差额为34万余元,双方均未提供沟通记录,未存在任何证据证明该款项性质为刘某委托王某为其进行虚拟货币投资的款项,故刘某该项请求返还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5. 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9月期间,刘某向王某转账、现金付款等合计105万余元,结合某聊天软件及王某陈述,该款项系用于进行“泰达币USDT”交易,属于虚拟货币投资,法院认为该笔款项能够构成委托合同下关系款项。

时间、资金与处理结果

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虚拟货币投资委托合同纠纷案,因虚拟币交易平台被冻结,导致投资人款项无法收回,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投资者承担损失。

公开材料

来源标题:《投资虚拟货币损失百万起诉受托人》 发布平台:人民网 公开时间:2024-08-30 原始链接:http://yn.people.com.cn/n2/2024/0830/c361322-40960706.html

公开材料与核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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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信息

来源标题
投资虚拟货币损失百万起诉受托人
来源机构
人民网
核验日期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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